为学习贯彻好《徐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引导和规范局机关干部、局直属学校(民办校)师生的文明行为,提升文明素养,徐州市教育局举办了“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公民”演讲比赛初赛,我校张磊老师荣获教师组二等奖,高二(4)班刘芮乐同学荣获高中组二等奖,在此向他们表示祝贺,并向全校师生报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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